注意!3月29日起,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不再办理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业务
关于梅州市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职责移交的月日育保通告
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起市九游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关于设立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社会市本批复》(梅市机编发〔2020〕129号)精神,原由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承担的保险办事不再办理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移交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承担。大厅经市医疗保障局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研究,疗生现将业务移交事项通告如下:
一、险业业务移交时间
2021年3月24日-29日进行业务移交。注意九游3月29日8:30起,月日育保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正式对外办理业务。起市
二、社会市本业务移交范围
梅州市本级(市直)的保险办事不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大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疗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市直公费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经办业务。
三、业务移交后经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参保人业务办理窗口: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53号),咨询电话:0753—2181980。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地址: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梅江区江南新中路56号),联系电话:0753—2181986。
四、其他事项
业务移交后,市直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请到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办理相关业务请到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办理;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不再办理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业务。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编辑:张晓珊
- ·水产分拣加工中间启动试产,南沙建树“蓝色粮仓”迈入新阶段
- ·中医药各类标准已达3000多项 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 ·海关总署:粤港澳大湾区发挥外贸动力源的重要作用
- ·国防部:加“蒙特利尔”号过航台湾海峡 中方已提出严正交涉
- ·我国将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 ·最高检: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推动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
- ·创历史同期新高!今年1至7月全国铁路发送旅客超25亿人次
- ·文化和旅游部:加快发展沉浸体验、剧本娱乐、低空飞行等新业态
- ·部长通道丨李云泽:下大气力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 ·海关总署:粤港澳大湾区发挥外贸动力源的重要作用
- ·点点滴滴善举 聚成爱的大海
- ·注满就业“蓄水池” 增强用工“源动力”
- ·为英德红茶财富注入科技基因,鸿雁茶业春茶开采
- ·警惕“以房养老”!最高检揭露养老诈骗有三大特征
- ·我市城镇新增就业13871人
- ·中国队第27金!谢思埸成功卫冕跳水男子3米板奥运冠军